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于1983年12月,其间历经1996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与山东省地质矿产厅合署办公,1999年与山东省地质矿产厅分离等管理体制的变化。二十七年来,在局(厅)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局改革、发展、稳定,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地勘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与原地质矿产厅分离后,2000年新成立的局纪委,继往开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对局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会同有关处室对全局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通报,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保证了局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局党校领导干部培训中,增加廉政教育内容。突出加强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廉政谈话工作,增强谈话实效。按照省委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地矿特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全局开展了征集廉政警句、格言、漫画活动。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连续4年举办了全局家庭助廉研讨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规定的落实,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登记。建立了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大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及时根据形势发展、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效能监察实施办法》、《招投标监督办法》等10余项反腐倡廉制度;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总计70余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四)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对两次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行政监察作用,每年围绕矿业开发、矿产勘查、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确定并实施一批效能监察项目。坚持推行“阳光工程”, 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五)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抓好责任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考核三个重要环节。每年初,局、院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局机关处室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年中和年底两次进行调度、通报。年底,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单位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信访办案,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处理工作,对来信反映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件件有着落。对来信反映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和提醒;对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采取组织措施进行了处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帮助案发单位查找案发原因,督促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七)加强组织领导,反腐倡廉领导体制逐步完善。成立了由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具体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通过各种形式为职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创造条件,在全局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
(八)落实《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全局惩防体系建设。2007年底组织了对全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的专项检查,召开了全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交流会。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印发后,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我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同时,细化分解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九)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在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局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被充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来,全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知识、能力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举办了8期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先后就地矿廉政文化建设、二级实体管理、惩防体系建设等进行了专题研讨和交流。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各单位、各处室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局纪委2次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4次被评为“山东省省直机关先进纪检监察组织”,8人次荣获“山东省省直机关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称号。
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局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少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还不到位;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对重点项目和局属单位二级实体的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还有待加强。因此,我局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我们所肩负的重大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克服工作和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
二、基本经验
(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只有坚持这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使全局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确保反腐倡廉的正确方向,才能增强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统筹考虑、全面加强,科学安排、协调推进,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完善惩防体系。
(四)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建设一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勤奋务实、淡泊名利、勇于奉献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局反腐倡廉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五)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
今后五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地矿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实现局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证局第一次党代会精神 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局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局纪检监察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把思想统一到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加强对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促进第一次党代会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惩防体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分工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把全局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到一个新阶段。进一步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搞好工作规划,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重点在抓巩固、抓深入、抓落实、抓提高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建立起具有地矿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国法和权力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加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教育。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谈话,增强谈话实效。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关于加强地矿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大力开展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地矿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根据政策、形势的变化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完善各工作领域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重点加强对矿业权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有序进行。
(五)切实加强监督制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和改进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程序。继续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领域和关键工作环节的监督,确保重点项目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对矿业权经营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完善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起全方位监督新格局。
(六)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中央修订印发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进一步规范全局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范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
(七)着力加强对重点项目、局属单位二级实体的监管。积极探索加强重点项目、二级实体监管的新途径。加强对重点项目、二级实体主要负责人及关键部位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其拒腐防变、廉洁从业意识。不断完善重点项目、二级实体相关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重点项目、二级实体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健全财务统一管理机制,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强化审计监督,重点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离任的实体主要负责人和实体经营业绩进行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二级实体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二级实体监管工作到位。
(八)认真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认真处理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对每一封来信,认真调查核实。对确实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教育;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程序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较具体的、有价值的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加强案件剖析,对我局近几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综合研究,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九)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使反腐倡廉工作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处室反腐倡廉工作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既要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负起应负的责任,又要对自己管辖的人负起应负的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局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中,把责任体现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处室和每一位领导同志身上。
(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对纪检干部队伍提出的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奋学习、严守纪律、作风一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法律、市场经济、金融、管理等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继续抓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机构。选好配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全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全局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纪检监察干部要清正廉洁、敢于碰硬、以身作则,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拥护和领导的重视支持。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后五年地矿事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保证局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加快推进资源山东建设,实现地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